修豪华“活人墓”宗族文化背不动这口锅
流年可鉴
从礼仪角度看,宗族观念影响建造“活人墓”的看法,不完全准确。
近日,福建长乐、连江一带修建豪华“活人墓”现象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
所谓“活人墓”,即人还在世时所建造的坟墓。在古代中国,生前能为自己修建坟墓,是件值得称耀的事。通常是等级越高,坟墓就越大。古代的帝陵是以为证。
今天这种等级性的墓葬制度已经废除,但在许多人的观念里,依然将墓地看作是一种足以炫耀的象征性资本——它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和带来名声,从而可能带来其他一些实惠。
“活人墓”与宗族文化没有太大联系
有人认为,这种修建大墓或者“活人墓”的陋俗,与当地传统的宗族观念有关。此说有些道理,但未必全对。
首先,宗族内少有族人生前为自己建造大墓。不少宗族有祖墓,这为族内有威望的耆宿提供了方便。既然能否进入祖坟依据的是在族内的威望,这当然会推动族人耕读传家,争取死后入祖坟以获族人“供养”。
但事实上,我们可以看到,在我国南方一些宗族势力强大的区域,如广东、福建等,祖坟除了葬有少数几位社区的创始人(俗称“开基祖”)之外,并未有扩大。而宗祠则取代祖坟,成为仪式的中心。
按照历史学家瞿同祖先生的研究,从以祖坟为仪式中心转变为以宗祠为中心,主要原因也是为了划分社会等级。从这时起,有没有宗祠,成为最重要的象征资本。坟墓不再是体现社会身份等级的核心所在,它体现的仅仅是官僚等级。
其次,地方上人们对坟墓的看重,首先不在其大小奢简,而在于其所处方位,也就是所谓的“风水”。闽南乡间就是用“风水”来指坟墓,尤其是家人的坟墓。在允许土葬的时候,下葬是重要的仪式,人们要选择墓地,俗称“看风水”,并且需要择日后才能下葬。
这一风俗表明,至少在宗族地区,生前建墓十分少见。而且“看风水”往往都是在山地或其他不宜农作的地方,避免占用耕地。我们在北方农村经常见到坟墓就建在农田里,这在南方丘陵地区是看不到的。这跟自然条件限制不无关系。
由此可见,宗族观念影响建造“活人墓”的看法不完全准确。我从未听说过这些地方有建造“活人墓”的习俗,但生前为自己准备好棺材在过去是有的。我们也不清楚,在宗族制度下,生前建造坟墓到底是否符合规制。
修建“活人墓”或是一种炫耀方式
然而,有鉴于国人常有的光宗耀祖观念,确实有人将坟墓修得极尽奢华、规模庞大。
菲律宾华人几乎全部来自闽南泉州地区的南安等地,这是过去宗族势力极其强盛的区域。人们慎终追远,崇拜祖先。如其他地方的中国人一样,祖先的荣耀是通过后辈的成就来体现的,而有钱建造奢华墓地,就成了荣耀祖先的方式。
菲律宾是天主教国家,天主教本来就很在意“死亡”,世界上天主教地区的墓地里都有许多装饰繁缛和个性化的坟墓。这些来自闽南的菲律宾华人就利用天主教地区这一条件,修建奢靡的墓地。其中,有些坟墓大得会吸引一些穷人居住其间。
这些闽南人在外国建造豪墓的事实,是否传递了这样的信息:在故土建造这样的坟墓是不被鼓励的?
如果是,那在福建出现的“活人墓”,根本不是当地的传统。那为什么现在会流行起建造“活人墓”呢?应该还是跟光宗耀祖之类观念的内在驱动不无关系。
在传统观念里,子孙的成功归功于祖先的荫蔽,因此,致富后的子孙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报谢祖先,同时也是一种通过炫耀性消费来获得声望,在逻辑上与北美印第安人的“夸富宴”如出一辙。
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,当地不仅有奢华的“活人墓”,而且还有同样奢华(至少在外观上)的房屋建筑。
我们知道,来自长乐、连江、福清等福州地区的华人移民,无论以什么方式进入美国,大多生活在纽约一带,从事餐饮等服务性行业。根据一些研究,这些人勤劳、能干,十分刻苦,且家乡观念十分强烈,总是想着造福乡梓。他们总是将他们辛苦所得寄回家乡赡养父母和盖房。因此,面对“活人墓”,我们可能也得考虑到这些因素。
当然,只有全面进行深入调查,才能更好地制定出切实方案,以避免产生某些不良的影响。
□范可(南京大学社会人类学研究所所长、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