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15日电 (记者 程春雨)“当前金融数据流通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数据权属问题,数据权利边界不清、权益分配规则不明、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,导致数据主体缺乏开展数据交易流通的积极性。行业巨头对商业和数据价值高、公共属性强的数据形成一段的垄断,加剧了金融领域不公平竞争。”
国务院参事、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15日在2020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如是表示。
他建议,加快数据权属相关立法,明确数据定位,归属内容和范围,为数据开放共享、交易流通和权益分配提供法律依据。
“按照数据权力归属确定可流通数据的范围和流通规则,确定数据权益在数据所有者、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合理分配,防止部分市场主体凭借技术优势独占数据收益,加大数据垄断的治理能力。有效制止利用数据与相关技术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,进行大数据杀熟、侵犯用户选择权的行为,有关部门有权访问、使用由市场主体产生,加工的具有社会公共属性的相关数据。”王兆星说。
随着移动通信终端的普遍使用,居民衣食住行各方面的交易数据被实时全方位记录,个人信息透明化,信息过度采集,盗用、侵权使用的问题日益突出。数据流通过程中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,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。
王兆星表示,相较于金融科技发展步伐和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,当前的金融数据治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:数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;数据挖掘和利用相对滞后;数据的流通和共享仍存在不少的障碍;数据安全隐患较为突出;如何加强数据的跨境流通管理等。
在他看来,随着金融业务多元化发展,金融数量井喷式增长,金融机构可谓坐拥大数据的富山宝矿,但很多数据不能数尽其用,造成数据的浪费。有的金融机构缺乏数据挖掘能力,无奈出让数据控制权,甚至将信息科技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给第三方科技公司。金融业务独立性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到很大的影响,有的机构则严重依赖拥有丰富场景、数据模型和算法的第三方机构,面临数据收益分配和风险损失责任分担的不协同问题,缺乏机构法人、集团层面快速准确、跨机构、跨地区整合风险数据敞口的能力。
“数据的流通共享和重复利用对实现数据价值至关重要,是形成大数据的重要途径,割裂的数据将导致数据孤岛和数据垄断,破坏数据资源的关联性和协同效应。”王兆星说,当前金融数据流通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数据权属问题,数据权利边界不清、权益分配规则不明、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,导致数据主体缺乏开展数据交易流通的积极性。行业巨头对商业和数据价值高、公共属性强的数据形成一段的垄断,加剧了金融领域不公平竞争。另外,金融数据与专业数据的连通有待进一步加强,数据聚合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。
王兆星认为,加强金融数据治理,一是强化数据的质量与管理,大力推进金融数据标准化建设,统一金融数据的规则和技术要求,促进金融数据规范定义、规范标识、规范使用,增强数据的可比性;二是加强数据开放与共享,打破数据壁垒和垄断;三是加强数据运用与监管;四是进一步加强数据规范与法治;五是加强数据安全与保护,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力度。(完)